湖州电动滚筒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是一家是专门生产电动滚筒的企业,其产品广泛运用于矿山、码头、热电厂、轧钢厂、建材、橡胶、化工、食品、家电等行业的生产流水线、输送线上。
2006年6月,由于湖州市总体规划调整,将公司整体搬迁至湖州市西凤路888号,租用湖州双利自动化科技装备有限公司2000m2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产能为年产各类电动滚筒2000台。2006年9月,公司委托浙江省湖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湖州电动滚筒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6年9月19日取得湖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为“湖建管[2006]193号”。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对设备进行了调整,2013年6月委托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州电动滚筒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补充评价说明》。2015年4月13日,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验收,文号为“湖环开建验[2015]5号”。
2019年5月,为了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在现有厂房对现有生产线工艺进行技改,通过添置移动式喷漆房,对2000台电动滚筒进行油漆表面处理工艺。项目完成后,达到提高电动滚筒产品质量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中“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其他(仅组装的除外)”,因此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又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湖政函[2018]8号)及《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园区、杨家埠片区、枢纽片区、西南分区、凤凰分区、康山北单元)“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可知,“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规划环评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故本项目只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故企业针对该项目已委托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州电动滚筒有限公司电动滚筒表面漆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已取得湖州市环境保护局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承诺备案受理书(编号:2019016)。本项目为补办环评,根据现场调查,相关设备在环评阶段基本已安装到位。
本次验收报告针对电动滚筒表面漆加工技改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规定,湖州电动滚筒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初启动了验收工作,验收范围针对电动滚筒表面漆加工技改项目,并根据验收监测的相关规定,于2019年5月委托湖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项目对环评批复及环评建议的落实情况、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我单位编制了《湖州电动滚筒有限公司电动滚筒表面漆加工技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并于2019年11月5日组织召开了湖州电动滚筒有限公司电动滚筒表面漆加工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根据验收组意见,该项目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
公告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2月5日
联系单位:湖州电动滚筒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国军
联系电话:13868266919
通讯地址:湖州市西凤路888号2幢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湖州电动滚筒有限公司电动滚筒表面漆加工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告